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4-30 阅读:40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8日至8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反馈会后,院党组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
二是强化责任抓整改。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政治部具体承担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各班子成员根据“谁分管、谁负责”原则,牵头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各整改责任部门迅速行动,按照工作分工落实整改责任。通过日常督促、定期汇报、台账管理等方式,确保整改工作协调开展、有序推进。
三是跟踪督办抓整改。院党组先后召开8次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动态管理、跟进监督,对重要步骤、关键环节加强指导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整改工作任务。整改期间,认真剖析,找准症结,着力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严明党规党纪,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政治机关建设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整改期间,共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次,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讨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整改期间,共组织中心组学习4次,党组成员围绕主题研讨10人次,撰写研讨材料10篇。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审判质效取得新进步;2024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012件,结案7374件;收结案总数、员额法官人均收结案数位居全市法院前列;整体数据运行平稳、各项指标稳中有进。
2.关于“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的政策理论和党规党纪学习,2024年开展研讨交流7场次、讲党课13场次,切实推动政策理论和党规党纪入脑入心。二是于2025年1月修订完善本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对拟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除规定的三类案件外,一律由专业法官会议先行讨论。三是全面落实排期开庭案件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要求,已从2024年8月起对庭审录音录像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确保应录尽录。
3.关于“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在全区每周的平安稳定调度会上,通报辖区内各街乡涉诉案件情况及案件主要类型,分析研判风险点和趋势,指导街乡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成立驻法院办公的区诉前调解中心,设立导诉台和5个调解室,聘请3名退休法官和3名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诉前调解中心共调解成功案件396件、诉前送达456件;通过“法院+物调”“法院+工会”“法院+金融”诉调对接机制调解成功案件561件,委托调解分流成功率为32%,物业、金融纠纷案件同比下降54.61%。
4.关于“根治‘立案难’不够有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在窗口设置专人负责衔接立案工作与诉前调解,并明确诉前调解、邮寄立案、网上立案等工作流程,确保案件及时立案。二是将诉讼服务中心划分了立案分流区、多元解纷区、开庭等待区,大厅导诉台每日安排专人驻点,负责对外的导诉引流、咨询联络、现场调解等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多种纠纷解决途径。在窗口配备6名专职人员分别负责网上审查、民行刑执等案件收立案及信访接待等工作,对于管辖及重要材料缺失等问题,做到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欠缺的立案材料,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5.关于“审判工作‘公正与效率’未抓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管理,对临期案件及时预警督办,审限变更、审判程序转换案件集中由院长审批,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高效结案,审限内结案率97.71%,同比上升9.69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办理时长缩短至57天;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实现动态清零。二是认真落实“质量优先、兼顾效率、重视效果”要求,审判执行数据指标均呈现稳中向好态势。三是每月上墙公布各项重点指标情况,对单项指标排名靠后的部门、法官,严格按照本院《督查问责规定》进行约谈问责。从2024年9月起,每月召开全院审判数据会商会和审判委员会会议,对案件态势、重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
6.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外部协同,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难题。二是加强终本案件管理,明确终本案件报结流程,规范终本案件的结案程序,截至2025年1月,首执案件终本率为27.58%,优于合理区间。三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2024年开展集中执行活动10次,发出拘留决定书71件。四是制定本院《关于执行案款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案款管理,2024年做到全部案款到账后均在15天之内发放完毕,实现超期未发放案款、不明案款“双清零”。
7.关于“推动涉企民商事案件‘降本增效’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成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审管办负责日常工作,坚持做到每季度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听取营商环境工作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百名干部进百企”活动,走访辖区重点企业32家63次,协调解决企业法律难题27个。通过“多元解纷+司法确认”的办案模式,零成本调解涉企纠纷327件。妥善审结“捷兴塑料”等破产与强制清算案件3件,债权金额达5000余万元。二是在立案阶段做好涉企案件特征标识,优先调解、优先立案,对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简易涉企案件实行类案快审。三是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开展涉企专项执行行动2次,充分运用限高、失信、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企案件执行质效得到提升。
8.关于“落实院长带头办案制度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长于2024年完成年初预定的办案任务数。二是坚持做到每月将院长办案情况与其他审判人员办案情况进行了同步公布,并上墙公示。
9.关于“全面推行院庭长阅核制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案件阅核工作实施办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明确列入应当阅核范围的案件进行阅核,相关阅核痕迹载入案卷副卷留存。对新入额法官所承办的案件以及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重点阅核。二是审判委员会针对阅核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对阅核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确定下一步阅核的重点人员、重点案件。
10.关于“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制定《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相关专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加强队伍监督管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全面开展个人违纪风险点排查。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前往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2次46人,全覆盖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8次。规范上下班考勤、请休假、出国(境)证件管理等工作,紧盯庭审规范、诉讼服务、会风会纪等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日常检查、审务督察、见人见事通报,开展专项督察并发布通报2期。制定《督查问责规定》,针对审判执行质效重点指标、“三个规定”填报等工作落后的干警加大问责力度。四是严格规范机关管理。建立机关管理内部提醒、通报、考核及追责机制,针对公务用车、档案归档、财务管理等工作发布督查情况通报2期。梳理和汇总内部管理制度69个,汇编并发放至全院干职工人手一册。
11.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点岗位和关键少数亲自提醒。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于2025年1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听取了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并逐一进行点评。三是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制度要求,规范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
1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履行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职责。强化政治理论武装,2024年8月以来,开展各类政治理论学习活动4场次,推动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机关党委及各支部班子配置,补选支部委员2名;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选优培养发展对象3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以高质量党建带动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二是加强立案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的问题。优化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30个免费车位,在诉讼大厅设置导诉台,提供诉讼文书格式样本、诉讼指南,设置等候区、休息区,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三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依托智慧信访、“宜接就办”“院长信箱”等平台,确保信访案件的及时受理、流转、办理和实质性化解;每月排查辖区内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及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案件等,认真落实每月院长接待日制度。四是领导班子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审判管理、队伍管理,落实分级督办、数据会商、文书阅核、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措施,全面促进审判执行各项指标的提升。
13.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1月12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坚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原则、规范议事程序、强化纪律要求。
14.关于“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认真组织学习财务管理相关文件,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从2024年12月起每周公布陪审员参审案件数,并在本院内网工作群进行公示,对已达陪审数上限30件的情况进行工作提示,确保陪审数量均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推进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做好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深化思想认识,坚持对标对表,纠正思想偏差,增强工作主动,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巡察整改成果巩固工作。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工作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继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审判执行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法官惩戒制度,全面准确用好“阅核”制度,确保审判权依法行使。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业务综合能力。全面巩固巡察工作成果,切实把队伍建设作为固根本、利长远的基础工作,推动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综合提升。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人才动态调整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官队伍。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切实抓好主责主业。紧盯审判质量管理指标,突出抓好案件质效提升。以核心任务、关键指标、位次排名的争先进位检验法院工作成效。聚焦“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完善等工作,切实以“如我在诉”的意识践行公平公正,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真正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是坚持长效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成效更显著。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苦干,锐意进取,坚决做到发现问题不遮掩、遇到问题不回避、解决问题不畏难,引导干警加强党性锻炼,筑牢忠诚根基,坚定法治信仰,促进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4月30日至5月30日(20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0717-6323612(工作日8:3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109号,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2767051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