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阳光照亮校园
——伍家岗区法院“防校园欺凌”法治讲堂走进嘉树小学
时间:2026-04-02 阅读:50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营造安全、阳光的校园环境,3月31日,伍家岗区法院金晓芹法官走进嘉树小学,以“守护青春,向阳而生”为主题,为同学们带来一堂精彩生动的防校园欺凌法治教育课。
“同学们好,我是今天来给大家上课的法官,大家可以叫我金阿姨或者金妈妈。”亲切的开场白瞬间拉近了法官与孩子们的距离。
课堂上,金晓芹法官没有照本宣科地讲解法律条文,而是从孩子们身边的故事出发,通过互动问答、案例剖析、情景模拟等方式,引导同学们思考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识别欺凌、遇到欺凌该怎么办。
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四种常见形式: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她特别指出,很多同学误以为只有“打人”才算欺凌,其实“起侮辱性外号”“故意孤立”“在网上发丑图”等行为,同样属于欺凌范畴。“语言的伤害有时候比拳头还疼。”金晓芹法官语重心长地说。
面对可能发生的欺凌,金晓芹法官告诉同学们,法律是保护大家的坚强后盾。她向同学们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并送出三把“护身符”:第一,如果遭遇欺凌,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学校有责任保护学生安全;第二,如果欺凌行为严重,如多次打人、抢劫、造成身体伤害,那就不仅是“小孩子犯错”,而是违法甚至犯罪;第三,如果不敢告诉老师,可以告诉父母,或者直接报警。“被欺负不是你的错!不要沉默,沉默只会让坏人更嚣张。”金晓芹法官鼓励同学们勇敢说“不”,并及时向信任的人求助。
针对欺凌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金晓芹法官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向同学们进行了详细讲解。从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到训诫、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再到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她层层递进地说明,欺凌行为绝非“道个歉就完事了”。她严肃地告诉同学们:“当你挥出拳头的时候,你挥出去的不只是愤怒,还有父母的辛苦钱和你自己的前途。”
课程尾声,金晓芹法官带领全体同学庄严宣誓:“我宣誓——不欺负同学,不言语伤人;受到侵害,勇敢发声;见到恶行,及时报告;做知法、守法、用法的阳光少年!”铿锵的誓言在教室里回荡,也在孩子们心中播下了法治与善意的种子。
预防校园欺凌,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更需要日常的点滴引导。伍家岗区法院将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用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安心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