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督导组到伍家岗区法院督导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
时间:2022-08-18 阅读:1294
8月16日下午,省高院信息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刘智带队到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督导工作,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提名人选刘元梓,信息技术处处长彭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锦华陪同检查。
督导组对区法院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台账、安全设备的安装与使用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现场对法院内外网等重要系统和网站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检测,并抽检了部分庭室网络终端。
座谈会上,督导组一行听取了区法院网络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了解了区法院网络和数据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安全设备采购运维情况、信息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及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督导组对区法院近年来的网络和数据安全和保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进行了反馈。
针对下一步工作,刘智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要充分认识到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杜绝数据泄密对国家造成损失。
二是党组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及庭室负责人要监督约束部门干警,坚决杜绝各种违规操作,层层压实责任,全面保证法院网络安全。
三是紧盯薄弱环节,抓好网络安全。要认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工作,加强法院网络安全管理,提升网络运行质量和效率,补齐网络安全工作短板、堵塞隐患漏洞,扎实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四是全员参与形成合力,抓好网络安全。要进一步提高干警网络安全和保密意识,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从思想上筑牢网络安全和保密的防线。
五是突出服务中心,以网络安全服务审判执行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增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实效,促进信息化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以司法数字化、智能化助力审判质效提升,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刘元梓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宜昌两级法院将严格贯彻省高院网络安全工作部署,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工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