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院一案例入选2025年度宜昌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时间:2026-03-16 阅读:313
近日,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正式发布2025年度全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陈某诉覃某等预付式消费纠纷案》凭借其典型性与示范意义成功入选。该案例围绕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注销引发退款难的问题,准确适用法律、合理平衡双方权益,为同类消费纠纷的化解提供了清晰裁判指引。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至2025年1月期间,消费者陈某因装修婚房,在覃某个人投资的某纺织用品店参与“充值赠礼”活动,先后支付款项共计29000元,用于后续购买家纺产品。期间,纺织店为陈某安装了价值4000元的窗帘,陈某亦领取了活动赠送的价值8499元的手机一部。2025年2月,陈某因个人原因向覃某提出退还充值余款,遭覃某以“退不了”为由拒绝。后陈某要求开具发票,纺织店仅出具了22000元的增值税发票。2025年3月底,该纺织店办理工商注销登记。陈某遂将覃某及该纺织店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预付款余款22000元及利息,并主张“退一罚三”的惩罚性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预付货款、纺织店后续扣款供货的交易模式属于典型的预付式消费。因纺织店已注销,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法支持陈某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关于退款金额,法院认定,陈某支付总款项29000元,扣除已消费的窗帘款4000元及已占有使用的赠品手机价值8499元后,纺织店应返还剩余预付款16501元及相应利息。因纺织店已注销,法院判令其经营者覃某以个人财产承担该店全部债务。对于陈某主张的“退一罚三”惩罚性赔偿,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纺织店存在欺诈或恶意拒绝履约情形,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典型意义
本案是预付式消费领域因经营者注销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典型案例,其入选2025年度全市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充分体现了宜昌市在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鲜明导向。法院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准确认定合同解除条件,合理扣除已消费金额及高价值赠品成本,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不当得利,体现了公平公正的裁判理念。同时,判决明确个体工商户注销后,经营者须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效防止了借注销逃避债务的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具有重要警示作用。
该案例的发布,正值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期间,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揭露消费陷阱,警示消费者理性“避坑”。此次入选不仅是对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司法裁判能力的肯定,也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了生动的法治教材。
